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網站導覽English兒童網站鐵路博物館中英詞彙對照表中英車站對照表回首頁
網站查詢檢索~開啟新視窗 ::: 
一般網路訂票~開啟新視窗
十人以上團體網路訂票~開啟新視窗
網路信用卡付款~開啟新視窗
列車時刻票價查詢~開啟新視窗
兩鐵列車~開啟新視窗 郵輪列車~開啟新視窗
臺鐵列車

:::行政資訊
   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為民服務專區
   本局政府出版品
   政府出版品電子全文
   勞安專區
   平交道安全資訊專區
   平交道易肇事路段相關資料
     
     
     
     
     
     
     
     
     
 首頁 /平交道安全資訊專區/ 平交道停看聽
:::
title 
 
平交道停看聽統計資料平交道一點通影音專區
 平交道安全提示  如何安全通過平交道  平交道緊急事故處置  平交道淨空  重大事故回顧
 

平交道停看聽

 

>>平交道安全提示 

   在通過平交道前,停、看、聽雙向有無來車。
   在尚未確定列車已完全通過前,不可試圖通過平交道。
   在列車接近時,應與柵欄或軌道至少五公尺以上之距離。
   不要試圖與列車比賽通過。
   於號誌化平交道,應待停止通行燈號停止後才可通過。
   平交道遮斷桿開始放下後即應停止通行,並待遮斷桿完全升起後再行通過平交道。
   在平交道不可回轉,也不可將車輛停止於平交道上。
   如果車輛於平交道上熄火,應立即下車並將車輛移至安全地點,如無法移動車輛亦須緊急通知相關單位。
   
  平交道的危險
   一輛150節列車,在時速50英哩(約時速80公里)時,所需要的煞車距離為1又1/3英哩(約2公里)。由於列車無法像一般車輛僅需短距離的煞車距離,因此用路人更應注意自身之安全。
   
  公路用路人對平交道應有概念
   在平交道上,列車擁有路權。
   列車需要相當長的距離與時間才能停止 。
   列車無法透過轉向來避免衝突。
   有關平交道的公路法規。
   
  有關平交道的公路法規
   道路安全規則第104條
  汽車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速一五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應依左列規定:
   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應暫停俟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顯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道路安全規則第106條
  汽車迴車時,應依左列規定:
   彎道、坡路、狹路、橋樑、隧道、鐵路平交道不得迴車。
   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
   經圓環路口,除設有專用迴車道者外,應繞圓環迴車。
   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聯結車不得迴轉。
   
 
 
 

臺鐵logo 機關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 (郵遞區號10041)
機關電話:02-23815226(總機)
24小時客服及申訴電話(一般服務諮詢及旅客申訴)0800-765-888(免付費電話、行動電話無法撥打)
                                                                                                 02-23702727(行動電話撥打請加02、台北以外縣市撥打請加02)
24小時緊急通報電話(僅限發現軌道、平交道、橋樑及隧道等有障礙物之通報專用)0800-800-333(免付費電話,市話及行動電話均可撥打)
建議使用IE5.5 以上瀏覽器, 最佳瀏覽解析度為 1024 * 768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版權所有 Taiwan Railway On WWW since March 8 2007. All Right Reserved. │隱私權宣告資訊安全政策
 

本網站通過第一及第二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最近更新日期:200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