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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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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級列車票價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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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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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快)車:每人每公里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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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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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號/區間車:每人每公里1.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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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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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光號:每人每公里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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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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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號:每人每公里2.27元。(太魯閣列車以自強號票價費率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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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車種現行起碼里程為10公里計價,不滿10公里,以10公里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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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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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線計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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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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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竹南以北各站至彰化以南各站或由彰化以南各站至竹南以北各站之票價,一律按經由山線之里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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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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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竹南以北或彰化以南各站至山、海線各站或由山、海線各站至竹南以北或彰化以南各站之票價。一律 按最短里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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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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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山線各站至海線各站,或由海線各站至山線各站之票價,一律按列車行駛方向實際里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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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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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票價:乘車區間營業里程(計算至小數點1位)×票價費率,尾數四捨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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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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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身高滿150公分者,應購成人票,未滿115公分者免費,滿115公分未滿150公分者,應購孩童票,票價按成人票價半數,尾數四捨五入後計收。前項孩童滿115
公分而未滿
6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得免費;滿150公分而未滿12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得購買孩童票。免費孩童但佔座位者,及由持有乘車票旅客隨帶孩童人數超過2人者,其超過之孩童,仍應購孩童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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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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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票價(滿65歲以上)及身心障礙優待票價(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按成人票價半數尾數四捨五入後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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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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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公里(含)以上莒光號、復興號對號列車無座票八折計價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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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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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價優待票以一項優待為限,不得重複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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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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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減價優待票價不足起碼票價時,按起碼票價計收。(去回票起迄站不滿10公里者,仍以原單程票價加倍後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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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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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乘車,其陪同乘車之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申購半價優待票時,應填具「優待票乘車票請購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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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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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回票票價計算方式與有效期間等資訊請參閱:『旅客服務』-->『車票資訊』-->『票種別』-->『(二)去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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