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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

圖像授權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1-12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圖像授權管理要點


一、
申請圖像授權請備妥下列資料:
(一)
企劃書(彩色版)及樣品(如該成品係因價格昂貴、不便攜帶等原因,得改以拍攝該成品清晰可見之照片替代。)
(二)
公司基本資料(參考本局商標授權作業注意事項第4條第3項)。
(三)
廠商圖像授權申請書。
(四)
其他相關證明資料(如:涉及其他智慧財產權,請檢附相關證明資料)。
 ※ 以上資料皆1份,除了企劃書外其餘資料請記得蓋印公司大小章。
二、
圖像授權期間:
(一)
新申請:授權期間最長以3年為限,屆期後授權關係即行終止,如有使用需求需重新申請。
(二)
展延:於契約屆滿前3個月起(至遲不得逾屆滿前1個月),對於已授權而尚未販賣或使用之產品,以書面提出申請並經甲方同意於原條件不變下,延長販賣或使用期間,延長以一次為限,期間最長以半年為限。
三、
圖像授權相關費用:
(一)
圖像使用費:圖像以張為計費單位,每一張圖像為新臺幣1,000元。
(二)
衍生性產品授權金:以每一單位產品售價的百分之五計收。
(三)
履約保證金:按授權金總額百分之十計算。

其餘詳細規範,請參閱附件2及附件3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