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更正114年7月27日大武=瀧溪間隧道無電事故晚點賠償事宜


7月27日大武=瀧溪間隧道無電事故晚點賠償如下:

(1)對號列車延誤超過45分鐘者,旅客可於一年內至各站辦理全額退費或免費兌換乘車票一張(起訖/方向/列車等級及身分票種需一致)。

(2)未指定班次之對號列車或非對號列車延誤超過45分鐘者,旅客可於一年內免費兌換乘車票一張(起訖/方向/列車等級及身分票種需一致)。

若旅客於8月20日前已進行晚點兌換,仍可依上述規定申辦,敬請於115年7月27日前攜帶未使用之兌換車票至各站辦理。

造成旅客不便與時間延誤,臺鐵公司深致歉忱。

返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