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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訂於114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假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第5會議室辦理「臺北車站大樓G+2、G+1、U-1層增建、改建、修建及營運移轉案前置至整建期作業」評估階段公聽會。


一、事由:
1.本案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6條之1規定略以, 主辦機關依促參法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前應先進行可行性評估,並於該公共建設所在地或提供服務地區邀集專家、學者、地方居民及民間團體舉行公聽會,對於專家、學者、地方居民及民間團體之建議或反對意見,主辦機關如不採納,應於可行性評估報告具體說明不採納之理由。
2.查本案於95年首次招商時,業已執行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 劃等前置作業程序,並與民間機構簽約簽訂投資契約,現投資契約之營運期即將於115年7月24日屆滿,本案擬就同一場域重新辦理招商,且經審認符合促參法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所稱「同一計畫」之要件,爰依促參法第6條之1規定,得免再辦理前述作業。又考量當時促參法尚未明訂應辦理公聽會之規定(自104年起始增訂第6條之1),是以,本次重新招商時,擬依財政部推動促參司114年5月2日財促發字第11400575020號函釋,將公聽會納入招商程序一次辦理,以踐行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之程序。
二、時間:114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
三、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第5會議室(6046室)
四、主要程序:
1. 9:30 ~ 10:00:開放入場。
2. 10:00 ~ 10:10:主席致詞。
3. 10:10 ~ 10:30:臺北車站大樓G+2、G+1、U-1層增建、改建、修建及營運移轉案前置至整建期作業之計畫說明。
4. 10:30 ~ 11:20:意見交流。
5. 11:20 ~ 11:30:意見總結。
6. 11:30: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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