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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1
https://www.railway.gov.tw:443/tra-tip-web/adr/AdrI190/AdrI190/view?grandParentTitle=2&parentTitle=8
臺灣光復初期,臺灣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臺灣省政府代管經營,34年成立臺灣鐵路管理委員會,37年成立臺灣鐵路管理局,88年7月1日起隸屬交通部,於113年1月1日轉型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鐵公司)。
臺鐵公司設董事會置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內部單位包括:董事會稽核室、董事會秘書室;另設董事會委員會:安全管理委員會、資產開發委員會。
臺鐵公司於總經理下置副總經理及總工程師襄助總經理處理公司業務,並設有企劃處、營運安全處、職業安全衛生室、營業處、行控處、機務處、工務處、電務處、專案工程處、供應處、公共事務處、財務處、會計處、政風處、人力資源處、員工訓練處、數位發展處等17個單位及附業營運處、資產開發處、北區營運處、中區營運處、南區營運處、東區營運處等6個分支機構;另設廠、段、中心、隊、所、分處等49個派出單位。
臺鐵公司115年度預算員額:正式職員17,345人、正式工員2人,共計17,3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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