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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9-20
遺留物認領(112/9/20更新)
遺留物發還程序 遺留物發還程序.pdf(另開新視窗)
112 年遺留物認領
一、112 年遺留物品清冊照片檔如下
(一)第二~八節車廂遺留物品清冊暨照片(1120920更新).pdf(另開新視窗)
二、領取方式:請洽詢臺北站值班站長室(電話:02-23815226 分機 2477),並請攜帶身份證明等文件。
三、領取時間:每日上午 08 時 30 分至下午 20 時 30 分。
注意事項
一、和解時需攜帶私章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二、身心受傷者請提供診斷書及醫療單據送臺鐵局審核。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自己的關懷員。
文件下載
相關附件
- 1021普悠瑪事故受傷旅客賠償方式
- 受傷旅客賠償原則
- 有關「1021普悠瑪事故」受傷旅客,如欲委託本局代為申請羅東博愛醫院或聖母醫院病歷及醫療光碟,請於每周三下午4時以前,攜帶填寫完成之委託書及身分證正本送臺東火車站或花蓮火車站服務台,也可以聯繫本局關懷員收件,本局將於每周四以專人送件申請鑑識。謝謝。
- 1021普悠瑪事故受傷旅客再比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支付賠償金函
「1021普悠瑪事故列車司機員通聯記錄錄音檔」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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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普悠瑪事故列車司機員通聯記錄錄音檔(MP3格式)
1021普悠瑪事故列車司機員通聯記錄錄音檔(WAV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