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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資訊

APP購票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購票流程
  • 查詢符合條件票券
  • 選擇搭乘列車
  • 選擇票種與付款方式 刷卡購票說明
  • 完成訂票/了解取票方式
行動票證使用注意事項(本頁行動票證使用注意事項自108年4月9日起適用。)
  1. 系統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為24小時,系統如有維護時,請注意本公司公告或推播訊息。
  2. 訂位受理時間
    1. 乘車當日訂票:乘車當日可預訂開車前30分鐘以上之車票,並於開車前20分鐘完成付款取票。行動載具執行本機取票或多人分票,至遲應於票面車次開行前時間 10 分鐘完成。
    2. 非乘車當日訂票:乘車前四週(二十八天)開始預訂,即週一可預訂至四週之後的週一期間內之乘車票,但每逢週五可多預訂二天至四週後之週日乘車票(即逢週五可預訂至四週後之週五、六、日之乘車票)。如因不可抗力、國定假日或特殊情事需調整開放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3. 系統重要須知
      1. 本系統僅提供本公司各級(次)對號列車乘車票之查詢、預訂、取票、退票及簡易變更之功能,範圍限訂為一般個人訂票,不提供實名制列車、兩鐵列車、原住民列車之預訂、付款及取票。
      2. 提供購買身份別,包含全票、孩童票、敬老票、愛心票、愛心陪伴票及愛心孩童票(敬老票及愛心票等,僅限中華民國國籍旅客購買,乘車時並請配合乘務人員查驗出示證件)。
  3. 行動票證使用規則
    1. 定義:泛指本公司發行之一切以特定行動應用程式所呈現,符合本公司乘車票應記載事項,並含有交易憑證、合法金鑰等,附加於行動載具所產生的債據,作為通關驗證及主張契約效力之工具(換、退及賠償等)。
    2. 行動票證限定以本公司旅客行動服務應用程式(簡稱台鐵e訂通)產出;乘車時,非本公司官方APP顯示之票證,或以手機截圖、列印、影印出示者,除一律視為無票乘車,按無票乘車規定辦理外,因已構成偽造文書之要件,一經查獲,將移送鐵路警察依法辦理。
    3. 乘車途中,當列車乘務人員查驗票時,旅客需配合開啟本公司官方APP進行查驗,如為優待票,請一併出示有效證件正本驗證;如拒絕查驗,或以手機出示非當車次有效票證,依據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相關規定辦理;若行動載具故障、電力不足或無法開啟本公司行動票證者,適用實體票證遺忘或遺失之規定,按無票乘車另行補收票款,並於補票單據註明遺失;待得以開機並出示行動票證時,併同另購車票或補票單據,至車站辦理 專案退票。
    4. 台鐵e訂通訂票後可支援多元取票(包含行動載具、超商、郵局、窗口及自售機付款),惟付款後只要在行動載具取得一張乘車票,其他乘車票亦需於行動載具取票或分票;若先於其他管道取票者,亦不得再於行動載具取(分)票。如有特殊情況,各車站售票窗口得協助旅客將同一筆訂單已用信用卡付款仍未取之車票辦理取票作業(按網路付款窗口取票作業規定辦理)。
    5. 付款後得將車票分票給其他載具使用;惟被分票者,同一訂單內,一次只能取得一張分票。
    6. 旅客於乘車前,發現行動載具無法開啟本公司行動票證者(如:手機故障、電力不足…等),適用實體票證遺忘或遺失票證之規定,應另購乘車票乘車,待得以開機並出示行動票證時,併同另購車票或補票單據,至車站辦理專案退票。
    7. 持行動票證優待票乘車時(敬老、孩童、愛心、愛陪及愛孩等),須持主管機關核定搭乘或身分有效證件正本備查,如經查驗身分不符、無效證件或未帶證件者,將依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相關規定,補收起、到站票價差額,並得加收已乘區間 50%之票價。
    8. 單筆訂位紀錄預訂多張乘車票時,可透過台鐵e訂通行動取票功能,由系統產生取票驗證碼,被分票者行動載具需安裝本公司官方台鐵e訂通,始得輸入「取票驗證碼」及「訂票代碼」兩項憑證,進行分票下載,以充分保障交易安全。
    9. 進行訂票及付款之行動載具,一旦執行本機取票或多人分票後,同一訂單即無法再透過其他通路取票;使用多人分票功能前,請務必確認各被分票人均備有智慧型手機,並安裝本公司官方 APP;已完成本機取票或取得分票後,不得再移轉至其他載具。
    10. 取得行動票證後,僅限用原取票行動載具開啟乘車票證(包含應記載事項、票號及乘車條碼QR-Code),並禁止移轉或複製、截圖、列印使用;乘車時請使用乘車條碼QR-Code於自動驗票閘門感應進出站, 車站若無自動驗票閘門時,請開啟 APP 並出示手機票證予站務人員核對。
    11. 請務必留意乘車時間並提前完成取票或多人分票手續,倘歸責於旅客不及取票致無法乘車時,無法受理退費,不適用本公司專案退票規定。
    12. 使用行動票證不及乘車者,需先洽車站人員出示行動票證佐證,由車站開立「行動票證不及乘車申請單」,並經車站主管改乘簽證後,准予搭乘乘車日當天同等級(含)以下列車,且不另行劃座;當天已無列車時,搭乘次日首班同等級(含)以下列車。未經填單並經車站簽註乘車者,視為無票乘車。出站需將上開「行動票證不及乘車申請單」繳回;若由未派員車站乘車者,需主動洽列車長辦理改乘。
    13. 行動票證之對號乘車票限當日、當次車有效。使用對號乘車票未搭乘指定車次或改乘較高票價車廂種類者,將補收票價差額,並得加收已乘區間50%之票價;如搭乘普悠瑪或太魯閣號,均視為無票乘車,需重新補票並加收 50%之票價。
  4. 訂位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訂票後(產生訂票代碼)請於付款期限內,透過本系統或網路線上完成付款,亦可至本公司合作之代售業者(郵局及便利商店)或本公司電腦售票車站窗口或對號列車自動售票機付款/取票。未於期限內完成付款者,自110年7月1日起,1個月內有3次訂票未取紀錄,施予停權1個月之措施。
    2. 台鐵e訂通可受理 VISA、MasterCard 及 JCB 等信用卡及Apple Pay行動支付線上付款。
    3. 使用Apple Pay於「台鐵e訂通」進行交易,將會以裝置錢包內「裝置號碼」紀錄(非原綁定實體信用卡號),因此旅客後續如有退、換票需求,仍請使用原行動裝置綁訂之原信用卡辦理。請注意:
      1. 如有變更身份別及加減購便當以外之換票需求,請至本公司車站售票窗口辦理。
      2. 本公司官網不受理Apple Pay、Google Pay付款之變更票種及加、減購便當服務。
    4. 付款期限
      1. 預訂之行程自訂位成功日起(含)2 日內完成付款。
      2. 預訂之行程為訂位成功日起(含)2 日內發車者,至遲應於乘車日之前 1 日完成付款。
      3. 預訂當日各級對號車次,最遲應於列車開車前 20 分鐘完成付款,並且至遲於票面車次開行時間 10 分鐘前完成取票或下載分票。
  5. 行程變更
    1. 行動票證僅提供簡易乘車變更功能(限變更身分別、加減購便當),恕不提供乘車日、車次、行程、總張數之變更,加減購便當至遲須於乘車前一日下午17時以前申請,如有差額均視同一筆訂單刷退處理。
    2. 倘行動票證開立後,欲辦理乘車日期、車次….等其它樣態之變更者,仍請至本公司各電腦售票窗口辦理。為保障交易安全,持票人載具需配合出示行動票證並開啟網路連線,供本公司車站售票窗口感應讀取,確認完成行程變更且原票作廢之資訊同步後,輸出實體票證交付乘車。
  6. 取票注意事項
    1. 利用本系統所取之行動票證,如為優待票者,乘車時請持有效證件正本備查,如經查驗身分不符或未帶證件者,將補收票價,並得加收已乘區間50%之票價;乘車後,再提供證件補充者,無法受理退費。
    2. 取得手機票證後,僅限用原取票手機開啟乘車票證(含乘車條碼QRCode),且該票證禁止移轉、截圖、列印或複製至其他手機使用,請於取票前先行確認手機載具得以正常開啟,並憑本公司官方手機票證於自動驗票閘門感應進、出站。
    3. 透過本系統預訂乘車票,於臺鐵電腦售票窗口取票時,應出示訂票身分證字號之正本證件(外籍旅客出示護照)及訂票代號。
    4. 使用本公司旅客入口網訂票並完成網路付款之交易,仍可將訂單帶入行動裝置載具進行取票或分票,但一經本公司官方APP進行取票或分票,該訂單內所有票證權益,均須透過行動載具取票或分票,不得部分取得行動票證,部分取得實體票證。
  7. 退票作業
    1. 行動票證退票手續費用比照本公司一般乘車票,採退票級距及最低費率相關規定辦理。原已支付之票款將於扣除手續費用後,餘額返還原付款帳戶。若因不可抗力事變(颱風、地震等),經本公司公告免收退票手續費者,請於一年內持取票或被分票手機至本公司全線電腦售票車站辦理退費,退票後原票視同收回(主機已有退票紀錄),不得再行申請退票。
    2. 經由本系統完成付款,全部未取(分)票及全部已取(分)票之行動票證,可使用本系統辦理線上刷退,款項將退回原購票信用卡,如部分已取票部分未取票,則無法直接辦理線上刷退,請先全部完成取票後再持原購信用卡至本公司全線電腦售票車站辦理退票。若有異常情事或特殊退費需求(如空調故障、重號、座位故障、颱風警報發佈退費及晚點賠償等),請至本公司全線電腦售票車站辦理。
    3. 退票作業至遲應於票面車次開行時間前 30 分鐘辦理完成;於車站窗口辦理退票時,請攜帶原取票行動載具辦理。
    4. 透過分票服務開立之票證,若已被其他載具取票者,則需由該被分票人之手機辦理退票;未經分票之票證(存於票匣內),則限定由原執行分票之手機辦理退票,票款經扣除手續費用後,退回至原購票信用卡。
    5. 辦理行動票證專案退票,經本公司確認可退費,以信用卡方式付款者,款項將退回原購票信用卡(特殊情況除外)。作業流程配合銀行作業,預估約需 10-15 個工作天(須扣除國定假日)。
    6. 晚點及特殊退費:
      1. 本公司各級(次)對號列車因列車晚點、運行中斷或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符合本公司晚點賠償規定時,請於乘車日起 1 年內,至各車站窗口出示行動票證辦理退費。
      2. 申請退費前,請妥善保存行動載具內之票證紀錄(APP),無法透過本系統出示行動票證時則無法辦理,敬請注意辦理。
  8. 其他重要須知
    1. 台鐵e訂通提供會員媒合及會員積點等服務,請詳閱本公司網站說明。
    2. 乘車查驗票或辦理相關票務作業時,如手機遺失及故障因素,無法透過本系統出示手機行動票證時,將視同無票乘車處理,本公司不再另行補發實體及行動乘車票,亦不得申請辦理退費,旅客需另行購票乘車。
    3. 台鐵 e 訂通 APP 提供原取票行動載具重新下載車票功能,但行動載具故障、遺失、回復原廠設定,及更換行動載具等各種因素,本公司不提供重新下載取得已購之行動票證。
    4. 其他特殊狀況如程式異常等原因,造成無法使用行動車票且已重購車票,經車站確認該行動票證票號未使用過,得以專案退票方式辦理。
本公司於2019年4月7日起,開放行動應用軟體「台鐵e訂通」供民眾下載使用,本次發佈軟體功能包含:
  1. 訂票與時刻查詢(含訂票後取票提醒、開車前提醒)
  2. 列車動態
  3. 訂票記錄(含取消訂票記錄、刪除訂票記錄)
  4. 最新消息推播服務
  5. 使用者意見回饋

Android平台使用者,請逕自 Google play store 下載;iOS平台使用者,請至 App store 下載使用。本行動應用軟體同時提供查詢及訂票功能,並貼心提供訂票後取票提醒及推播等服務,對提昇旅客服務品質又跨入另一個里程碑。

旅客如透過網路業者自行開發之手機軟體進行訂票(取消)、信用卡付款(取消)作業,請務必至本公司官方網站確認其作業是否成功,如有任何操作問題,請逕洽手機程式設計商。

禁止違法訂票行為
  1. 冒用他人身分證訂票屬於違反法律之行為,一經查獲將立即移送警政單位依法究辦。
  2. 為維護訂票公平性及旅客權益,預訂車票於車站窗口取票時,請攜帶訂票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本公司人員核對、查驗。
  3. 程式訂票行為係屬違法,若經查獲本公司將取消成功訂票之紀錄,並將所有訂票紀錄送交檢調單位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