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業務資訊

定期票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22

乘車日114年6月23日生效

定期票-退票手續費

例:購買桃園-中壢30天期磁卡式通用定期票,票證有效期限(7月1日~7月30日)

  1. 於7月9日退票時(第9天):
    購票款785元-(第9天×每日2趟×復興號票價22元)-退票手續費31元=退還358元
  2. 於7月21日退票時(第21天):
    購票款785元-(第21天×每日2趟×復興號票價22元)-退票手續費31元=退還0元(※建議繼續使用至有效期限截止)

60天期定期票退票時如經過日數超過30天,該30天享有優惠折扣。

例:購買桃園-中壢60天期磁卡式通用定期票,票證有效期限(7月1日~8月29日)

  1. 於8月1日退票時(第32天):
    購票款1478元-30天期定期票價785元-(超過30天之第2天×每日2趟×區間車票價22元)-退票手續費31元=退還574元。
  2. 於7月29日退票時(第29天):
    購票款1478元-(第29天×每日2趟×區間車票價22元)-退票手續費31元=退還171元(※建議第30天再辦理退票)
  1. 定期票一經售出,恕不受理變更登載事項之申請。
  2. 如原購買之定期票不繼續使用,請速辦理退票,經過日數(為定期票啟用日至退票辦理當日)視同每日均已於指定起迄站間乘車2趟(以區間車未折扣全價票計費),並扣收 31元退票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