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資訊
其他費用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25
起運或交付證明書手續費:每份30元(含稅)。
暫時寄存費:
- 腳踏車、保姆車、孩童車:每輛每日50元(含稅)。(各站視空間大小,得公告限制辦理此業務。)。
- 其他:每件每日計費如下。
暫時寄存費 規格(長+寬+高) 寄存費/日(含稅) 備註 100公分以下 30元 圓形=直徑*2+高。
不規則物品由車站擇宜從寬認定。101~150公分 50元 151公分以上 70元 - 寄存物品或車輛寄存日期超過10日者,寄存費按日加倍核收,最長寄存期間為6個月。
附註:包裝不固、貴重品及不適作為包裹運送等之物品,不受理暫時寄存。
包裹保管費:
- 普通包裹:每件每日30元(含稅)。
- 旅客包裹:每件每日25元(含稅)。
- 其他包裹:
- 貴重品、輕笨品、動物及車輛類每件每日30元(含稅)。
- 包車包裹每噸每日200元(含稅)。
- 其他每件每日30元(含稅)。
- 存站待領之包裹,其領取期間之首日或末日,若為星期六、日或國定假日(含國定調整休假日)時,以其放假日之次日代之。
- 包裹延誤領取發生之保管費,因故無法如數收繳,認為有核減之必要時,得照下列規定辦理:
- 核減金額在1,000元以內者,由站長決定;核減金額在1,000以上,未滿5,000元,由運務段長決定;核減金額在5,000元以上,陳報運務處長核定。
- 由站長核減者,應在有關包裹票及收據附記欄註明核減數額及事由存查,並應拍發電報述明核減金額及有關事項,並抄送主管段、主計室及運務處(營業科)。
- 由運務段段長核減者,應拍發電報述明核減金額及有關事項,並抄送主計室及運務處(營業科)。有關站應將核減金額、電報日期號碼登記於包裹票及收據。
附註:包裹於當日17時後到達者,領取期限為次日起算2日內,逾領取期限未領取時,自期滿之翌日起至領取日止,按其日數計收保管費。
包裹變更手續費:
- 起運前:每批每次35元(含稅)。
- 起運後:每批每次50元(含稅)。
包裹取消託運手續費:
- 起運前:每批每次35元(含稅)。
- 起運後:每批每次50元(含稅)。
起運後為已裝上行包車者,如已送抵到達站而申請變更運送或取消託運者,託運人得於原起程站重新辦理託運,原起程站拍發電報及傳真包裹票第五聯通知到達站辦理運回作業,已交付完畢貨物不受理變更及取消託運。
包裹接取費及送交費:
- 5公里以內每件45元(含稅),但輕笨品每件80元(含稅)。
- 56cc以上二輪機車:每輛每次90元(含稅)。
雜費名稱表:
編號 | 項目(名稱) | 計費方式(含稅) | 備註 |
---|---|---|---|
4901 | 起運或交付證明書手續費 | 30元/份 | |
4902 | 寄存費-車輛類(腳踏車、保姆車、孩童車) | 50元/輛.日 | |
4903 | 寄存費-其他 100公分以下 |
30元/件.日 | 1.規格=長+寬+高。 2.圓形=直徑*2+高。 3.不規則物品,請依相近大小之規格從寬認定。 |
4904 | 寄存費-其他 101~150公分 |
50元/件.日 | |
4905 | 寄存費-其他 151公分以上 |
70元/件.日 | |
4910 | 保管費-旅客包裹 | 25元/件.日 | 1.限已辦理託運者。 2.領取末日為例假日得扣除。 |
4911 | 保管費-普通包裹 | 30元/件.日 | |
4912 | 保管費-貴重品、輕笨品、動物、車輛 | 30元/件.日 | |
4913 | 保管費-包車包裹 | 200元/噸.日 | |
4914 | 保管費-其他 | 30元/件.日 | |
4915 | 變更運送手續費-起運前 | 35元/次.批 | |
4916 | 變更運送手續費-起運後 | 50元/次.批 | |
4917 | 取消託運手續費-起運前 | 35元/次.批 | |
4918 | 取消託運手續費-起運後 | 50元/次.批 | |
4926 | 保償費-旅客包裹 | 2元/百元 | 1.含未滿100元。 2.每件起碼保償費為30元。 3.分類按品類名稱表。 |
4927 | 保償費-貴重品及車輛類包裹 | 5元/百元 | |
4928 | 保償費-動物1,000元以下 | 4元/百元 | |
4929 | 保償費-動物超過1,000元 | 5元/百元 | |
4930 | 保償費-其他 | 2元/百元 | |
4931 | 行包接取或送交:5公里以內 | 45元/件 | |
4932 | 行包接取或送交:5.1~10公里 | 65元/件 | 核准車站辦理 |
4933 | 行包接取或送交-5公里以內(輕笨品) | 80元/件 | |
4934 | 行包接取或送交-5.1~10公里以內(輕笨品) | 100元/件 | 核准車站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