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旅客如為第一次申請乘車變更,不收退票手續費,並於變更後車票上印「換」字與手續費計算基準日。
2.第一次乘車變更後,如再次申請乘車變更或退票時,按車票上所印之基準日收手續費。
預訂去回票功能係僅為方便旅客一次訂得去回票所設計,實際上系統仍視為兩個單程車票預訂,故有兩個電腦代號,當在本公司或郵局取票時,請向售票服務人員交代該兩個電腦代號欲購買去回票(或於利用網路付款系統付款時選擇去回票)即可,惟仍需符合去回票構成相關規定時方可購得。
若您使用網路付款購票,請分別輸入去、回程電腦代碼進行付款,亦或使用單程票付款功能均可;另查詢付款紀錄時,亦請個別輸入電腦代碼進行查詢。
本公司網路訂票系統,為維護公平原則及避免座位遭浮訂,規定每張身分證號碼一日至多可訂六張單程車票;另為方便旅客安排旅程,同時訂去回程車票時則各可預訂六張。
因自強號列車搭乘旅客較多,為兼顧大眾運輸之需,故三日以上連續假期不受理團體預約(212、241、410、439次除外)。
請參閱本公司網站各站營業里程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tip001/tip114/query)。
颱風天退票仍維持現行規定。
目前東部幹線及西部幹線的旅客人數比為 8.2% 比 91.8%,而開行高級列車班次數比為 40% 比 60%,以運能投入而言並無輕東線重西線的情形,惟東部幹線因公路替代性較低,遇假日返鄉及觀光人潮多時,即有擁擠情形,本公司亦已持續改善東部幹線運能,提昇服務品質。
仍按現行退費標準辦理。
本公司票務系統設計有旅客取消行程或訂票未取票時,該車座會回歸訂票系統再供其他旅客預訂之機制,另列車座位在發售過程中隨時有旅客退、換票的情況,因此座位的情況隨著售票實際情形改變,故有問題所述情形。
本公司在站交付之包裹,受貨人領取運送物時如有發生毀損之情事,經查證如係歸責於本公司運送過程造成之損害,即可請車站依規定填發事故證明書,再由貨主填具運送物損害賠償申請書,並檢附損害物價值證明書及修繕統一發票或收據等,由車站循行政程序陳報審核後賠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