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如需增加人數,至遲必須在乘車前35天辦理;若乘車(購票)人數減少時,依規定分階段收取退票手續費。
可以退票,因處理團體票退票較費時,故至遲必須於開車前1小時以前辦理,且僅可辦理一次。退票時,依規定分階段收取退票手續費。如果退票後乘車人數少於 10 人時,必須全部辦理退票,另行購票。
關於退票詳細資料敬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tip00C/tipC13/view12〈團體票〉
臺鐵網路訂票網址為:https://www.railway.gov.tw
依據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第三十一點規定:
(一) 不及乘車者,得憑票經車站改簽,搭乘乘車日當天同等級(含)以下列車,且不另行劃座;當天已無列車時,搭乘次日首班同等級(含)以下列車,但該列車為第二款所示列車時,仍不得搭乘。未經車站簽註乘車者,視為無票乘車。
(二) 本公司不發售無座票列車、觀光列車、團體列車或專開列車不得搭乘。
註:因應疫情影響,本公司自110年5月15日起暫停發售新自強號無座票,上開不及乘車改簽規定不適用自強(3000)、普悠瑪號、太魯閣號、團體列車、觀光列車、騰雲座艙及親子車廂,欲改乘前述列車或車廂需重新購票,且原不及乘車車票不予退還。
使用「台鐵e訂通」APP如發生車票遺失之情形,請依附件流程圖重新尋回車票,或洽本公司各車站售票窗口協助辦理。
變更後之車票除印「換」字外,車票下方所載計算基準日,會變更為提前的乘車日期,並以此計算退票手續費。
因本公司座位銷售導入收益式管理,團體訂票後之座位檔,須經系統運算、重整後,才會提供一般旅客於乘車前 28 天預訂。
一、團體人數:相同乘車區間 10 人以上時即可辦理對號列車團體票。
二、受理預訂期間:為乘車前三個月起至乘車前 35 天截止,按先後順序上網預約。
經查本公司為維持站、車秩序,規定有『無票旅客不得進站乘車,車上補票須加收票價』,並於車站入口處及列車 LED 顯示器予公告予旅客。另本公司「旅客運送實施要點」第 74 點亦規定『無票或持用無效乘車票乘車者,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已乘區間(旅客運送實要點第三點規定已乘區間為:指旅客起程站至列車最近前方停車站之區間。)之五成票價。』為避免類似情事再發生,建請台端爾後乘車請提早到站並購票後上車。
依據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第二十一點規定,退票手續費收取標準如下:
(一)乘車日當天退票:每張按票價百分之二十核收,且不得低於二十元。
(二)距乘車日二日至三日(乘車日當天為第一日,下同):每張按票價百分之十核收,且不得低於二十元。
(三)距乘車日四日至二十五日:每張二十元。
(四)距乘車日前二十六日起:每張十元。
(五)票款如不足扣抵手續費時,不退還票款,亦不補收手續費。